钢结构承包合同样本(钢结构承包合同样本)
钢结构承包合同样本
第一部分:合同概述
本合同由甲方(承包商)和乙方(业主)签订,双方自愿、平等、协商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建筑施工相关标准,就乙方委托甲方设计、施工并交付使用的钢结构工程事项,达成如下合同:
第二部分:承包范围
1. 甲方责任范围:
1.1. 根据乙方需求,在甲方规划和设计的方案基础上,负责完成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和安装。
1.2. 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施工、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。
1.3. 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套验收报告和施工图纸,确保完成工程满足建设工程相关标准。
2. 乙方责任范围:
2.1. 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方案和标准要求,提供现场支持服务,协助甲方顺利完成施工。
2.2. 确保工程相关部门的审验工作顺利完成。
第三部分:费用及结算方式
1. 工程款的结算:
1.1. 工程施工及完工后结算,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申请支付工程款。
1.2. 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实际施工费用,确保支付及时,不得拖欠。
2. 工程造价标准:
2.1. 工程造价的计算标准以合同价款为依据,不含增减项。
2.2. 工程中需新增或减少其它工程量产生的费用,应按实际情况进行增减。
2.3. 发生超出合同约定额度的费用,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费用的调整。
3. 税费:
3.1. 合同价款及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。
3.2. 合同金额为不含税价,甲方应自行缴纳相关税费。
3.3. 在日后因国家税收政策改变而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减少,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4. 工程保证金:
4.1.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保证金额。
4.2. 工程保证金额为1%的合同价款,保证金不作利息产生。
4.3. 工程施工完毕后,符合验收标准后,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。
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。甲方应按照《建筑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建筑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》等法规和规范开展本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工作。